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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通知》及《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综合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衡量,全面考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考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诚信考试。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核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综合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二)设立面试考核小组,成员构成不少于5人(不含秘书),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和学术骨干。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面试成绩独立评分,秘书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考生整体考核情况,研究确定对考生的评价意见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上报教育部审定。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对象
入围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报到
时间: 2023年6月20日下午14:00—17:30
地点:花溪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2.笔试
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11:00
地点:花溪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小会议室
3.面试
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花溪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小会议室
(三)缴费标准
报名费180元,复试费100元。
(四)考核内容
1.笔试:考核科目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素养。
2.面试:采用抽题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加总最后取值平均分。
3.外语口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的听说能力。
(五)考核成绩
1.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外语口试占10%。
2.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6月25日前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公示。
四、录取标准
(一)录取成绩
考生最终拟录取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2023年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2名。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政审、体检等环节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五、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三)经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为保证信息畅通,一个男的c另一个男的前列腺文招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3227486
联系人:刘老师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七、其他
(一)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保存和传播考试有关内容。
(三)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文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6月19日